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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9月23日,反腐倡廉專項治理工作匯報會透露全國黨政機關共發現違規公務用車17.26萬輛。此前,一份《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情況自查登記表》下發至各地黨政機關,要求各部門單位對公車逐輛登記,不允許遺漏、瞞報,在6月底前確保100%的車輛登記,填表造冊,徹底摸清車輛總數。高于標準配備更新公務用車,或者配備更新越野車的,只需審批備案。 上述統計出來的全國各地違規公務用車17.26萬輛的數據,雖然與我國公車共計約200萬輛相比,比例并不算大,但其違規性質和浪費的嚴重程度依然是驚人的。 所以,僅僅公布和公開違規公車總量還不夠,公眾更希望相關部門來一個徹底的“抄老底”式的“公開”。不僅要將17.26萬輛公車的具體分布地區、省份,一個個公布出來,更應該具體到哪一級地方政府的哪一個部門或單位,甚至還極有必要公開公布究竟是哪一個領導干部在“私自”違法違規配備和使用公車。也只有來一個毫不留情的“公開”,才能讓這些對上級嚴規鐵律絲毫不放在心上的官員們,好好長一長記性。 在完全對違規公車的統計之后,公眾期待相關部門有著下一步的動作。□畢曉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