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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學進 9月15日,洛陽一名叫趙志斐的男子獨自到北京旅游,當晚住進一家小旅館的四人間,因為內有一上訪人員,他和另外三位洛陽人一起被十幾個不明人士當做上訪人員遣返洛陽,途中遭遇毒打,后被丟棄在路邊。其父后來多次找古城鄉(xiāng)信訪辦主任楊啟論理,楊說:“你兒子也要吸取教訓,不要到北京去,這次是被誤抓還找到了,下次找不到咋辦。”(9月23日《新京報》) 楊主任概括的教訓包括三層含義:一是孤身一人不能去北京旅游;二是不能入住幾十元一晚的小旅館;三是不能與上訪人員同處一室,否則就會被當做上訪人員遣返原地,輕則遭打后遺棄,重則被人打傷打死,活不見人死不見尸。言下之意,趙父此次還算幸運,總算找著了兒子,萬一找不著,不也就只好自認了? 還真的要感謝楊主任的告誡,今后如我等窮光蛋可真的不敢單獨去北京旅游了。因為囊中羞澀,住不起星級賓館,只能住小旅館,如運氣不好,恰好有一個上訪人員同處一室,趙志斐的命運說不定就會落到自己頭上。因為此事絕非偶然,也不是孤例,而是當下存在的一種普遍現(xiàn)象,即上訪人員被野蠻遣返的現(xiàn)象。 從報道中披露的細節(jié)分析,深夜抓人的十幾個不明人士很可能就是受雇于“安元鼎”此類保安公司的“黑保安”。去年9月24日《南方都市報》曾報道過北京一家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與各地駐京辦合作辦“保安”的消息,保安公司以關押、押送甚至毆打到京上訪者為主業(yè),在北京設立多處“黑監(jiān)獄”,與地方政府簽協(xié)議并收取傭金。同時從他們回答被抓人“你們準備把我們往哪里拉”的問題時說“去辦事處,到那里你們就知道了”中可知,洛陽市洛龍區(qū)駐京辦換了個馬甲仍“潛伏”在北京。與此可互為佐證的是,楊啟接到“洛龍區(qū)駐北京值班人員劉洪周”的電話,對方告訴楊啟,“你們的人來京了,到天安門廣場了,我找人把他們送回來了。” 至此,真相已基本顯現(xiàn)。“潛伏”下來的洛龍區(qū)駐京辦掌握了上訪人員王海軍的信息后,聯(lián)系上如“安元鼎”這樣的保安公司,然后由后者派人深夜將四人抓獲后遣返洛陽。由此可知,前幾日媒體曝光的駐京辦名死實不亡的消息千真萬確,而且換個名頭的駐京辦仍然保持著與保安公司的長期合作關系,暗地里干著抓人、打人、遣返上訪人員甚至無辜民眾的惡行。 我們不提倡血債血還,但趙志斐這筆賬必須算到洛龍區(qū)駐京辦頭上。趙志斐是干執(zhí)法工作的(在伊川縣計生委行政執(zhí)法大隊工作),懂得法律和如何執(zhí)法,故待到蘇醒過來,身體恢復健康后,應該以侵犯公民權利為由起訴洛龍區(qū)駐京辦及當?shù)卣F鹪V對方為何違背國辦2010年1月29日發(fā)出的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一律撤銷的文件,起訴他們?yōu)楹胃夜贿`反憲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23日人民網(wǎng)消息,國管局已經(jīng)表態(tài):已責成相關地方對駐京辦進行徹查。如何徹查?邸訊網(wǎng)總編李罡的建議可行:一是立法,參照國外模式,通過制定法律法規(guī)來約束其行為,并有相應的違規(guī)處罰;二是改變一票否決、GDP、維穩(wěn)的考核問責機制;三是增加地方駐京公務開支的透明度,讓公眾監(jiān)督;四是部委加強財政轉移支付的透明度,杜絕灰色交易和“跑部”的空間;五是對駐京機構進行嚴格的財務審計和監(jiān)督,確保經(jīng)費合理使用。如此,駐京辦再想“潛伏”下去就難了。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