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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京召開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就下一步專項治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領導小組有關負責人指出:截至目前,已經順利完成了動員部署、登記自查、審查核實等目標,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10月28日《新京報》)
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順利完成動員部署、登記自查、審查核實等目標,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也已公布全國黨政機關認定的違規車輛總量,這無疑是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取得的重大進展。不過,對于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不少網友認為該數字應該比實際存在的違規公車數量要小。而網友們所以這樣認為,主要是因為當前不少黨政機關違規購車后將其掛靠在下屬企業,這些車輛雖然實際上是黨政機關在使用,但是名義上卻是屬于企業所有,這樣也就容易導致相關車輛不能被登記在違規公車之列,并進而造成黨政機關違規車輛數量可能會比實際違規公車數量要小。 另一方面,現在有關方面已經通過動員部署、登記自查、審查核實等環節認定了全國黨政機關違規車輛數量,但是對于符合規定的全國黨政機關公車數量卻并沒有一并公布。而對于減少乃至杜絕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現象來說,除了需要自上而下地強化監管力度之外,顯然還需要進一步加大來自群眾的監督力量。這就要求各地各單位都應當公布本地區本單位的公車數量,將購置與使用公車情況置于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但是令人遺憾的是,當前除了北京市曾經公布過本地公車擁有數量之外,其他大多數地方都沒有公開本地得公車保有數量,至于各單位的公車購置與使用情況,群眾更是無從知曉。而這顯然不利于更好地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在更大程度上遏制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現象出現。 另外,現在有關方面公布了全國黨政機關認定的違規車輛數量,接下來更為重要的則是要對與這些違規車輛有關的責任人實施嚴厲的問責。摸清與認定黨政機關違規公車數量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減少乃至杜絕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現象出現,而要能有效減少與杜絕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現象出現,最為重要的是要對那些存在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行為的責任人實行嚴懲。唯有嚴厲懲處那些存在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行為的責任人,使其付出沉重代價,并對其他黨政機關負責人產生嚴厲警示作用,才可能真正有效減少與杜絕各級各地黨政機關違規購車與用車現象再出現。 正因為如此,當前有關方面一方面在認定黨政機關違規公車數量時,應當防范諸如通過將公車掛靠到企業等途徑逃避清查現象出現,避免在違規公車認定上出現“漏網之魚”,另一方面還應在公布黨政機關違規公車數量的同時,公開或要求各地各單位公開本地本單位合規公車數量及相關信息,讓各地各單位公車購置與使用情況充分受到群眾的監督。與此同時,有關方面更要嚴懲那些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責任人,并將具體問責情況公之于眾。如此加大群眾監督與強化問責力度相結合,才可能切實有效地杜絕違規購置與使用公車現象出現,在更大程度上節約財政資金與納稅人稅款,并進一步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