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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廉租房住戶,因收入增加,僅超標十幾元,面臨退房窘境 有了退出機制,就要嚴格執行,不能法外開恩;但是,制度也要完善,體現人性關懷。不妨考慮梯度退出:收入低時,住廉租房;超過標準了,退出廉租房,進入公租房;再超標準了,退出公租房,上市場租房。 十幾元,對老百姓意味著什么?可能是一只雞、五六斤米。可對山東濟南的一位廉租房住戶而言,卻相當于一處住所——因為今年退休后收入漲了一些,超出了當地廉租房申請標準十幾元錢,明年2月廉租房租期屆滿時,她就有可能被要求退房。 濟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負責人說,不符合準入的標準,就應該退出。 此事一經報道,引發了熱烈的反響。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制度就是制度,必須嚴格執行。超過標準不高,不應該是例外的理由;迫于輿論壓力,法外開恩,更會觸動社會公平的神經。 但這件事也帶給我們另一種思考:廉租房申請,收入標準是硬杠杠,可人們的收入是在變化的,表現形式之一是收入少量上漲。制定廉租房申請標準時,這種少量的變化是否有必要在設計層面予以適當的體現? 而且即使收入少量增長而略為高于標準,大多數廉租房住戶恐怕也不會因此有能力購房或參加市場化租房。一旦搬出廉租房,他們會否“無家可歸”? 從這個層面上說,濟南這位租戶的特殊情況,其實并不特殊。他們的存在,說明我們現有的政策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和必要。 對此,我國有些地方也正在探索。比如,同屬山東省的青島市就開始探索梯度退出機制——收入超過廉租房標準,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如果連公租房標準也已超出,則按市場價收取租金。這就給了應退出廉租房的承租人一個穩定過渡的空間。 保障房在年內開工1000萬套的目標已經實現,這意味著接下來將面臨復雜和繁重的保障房分配工作。在這方面,我們要走的路才剛剛開始。 只有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完善現有制度,才能讓更多的百姓對惠民政策拍手稱快。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