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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期通報部分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之后,住建部對外公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并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根據通知,住建部明確要對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其中包括誤導欺詐炒作等行為及捂盤惜售等行為。 在現在的房產市場上,個別開發商的所作所為對消費者而言實在有欺詐之嫌。比如說您要是買了“距國貿30分鐘車程”、“緊鄰軌道交通”的房子,沒準兒會發現早晚高峰出門30分鐘變成3小時,而所謂的軌道交通只是“傳聞中”正在規劃的地鐵或者輕軌。 相對而言,破解虛假廣告對于消費者來說還算容易一點,只要保持冷靜,自己多走走多看看,那些不靠譜的胡謅就會現出原形。但是也有些忽悠,辨別起來就需要一些專業知識了。比如說,我們都知道買房要看“五證”,但究竟是哪“五證”卻往往有點迷糊。再加上現在有些開發商開發的樓盤不止一個,有的樓盤又分了一期、二期之類,所以他們拿出來的五證是不是我們所需要的、是不是和在售樓盤一致,普通消費者就很難搞清楚了。 與此同時,要想在購房的時候多一份理智與冷靜,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因為賣房企業的另一個“絕招”就是淆亂視聽,人為制造搶購熱潮,讓你和其他購房者一起進入發燒、頭暈的“集體無意識”狀態。 比如說,房企可能會提前散布限購、修地鐵、建高鐵站之類的謠言,會炒作說本地房價已經進入“四萬元時代”,然后在開盤當天會告訴你剛才已經賣出去了好幾百套,現在只剩下了幾十套甚至幾套,再不買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于是,你腦子一熱就難免會上當,等頭腦稍微冷靜一點之后,卻注意到合同上寫的是不想買了定金不退…… 專門出臺一個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的通知,對不正當經營行為依法嚴處,早就是我們所熱切期盼的。接下來,就需要這個通知的相關規定盡快落地,讓一批不誠信的開發商受到懲處,起到殺一儆百的警示作用,從而讓房地產市場的經營秩序回到健康的軌道上來。 對于虛假廣告,其實就算沒有《通知》來重申,也早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去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廣告法就已經對房產廣告做出了“史上最嚴”的諸多規定,比如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等等。“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實施一年多之后,我們期待的是“執法必嚴”的案例不斷曝光。 針對違法違規銷售,要想查處并不難,這是因為開發商賣樓往往不會偷偷摸摸,而是會搞一個“盛大開盤”的儀式并廣而告之。如果監管部門把“開盤”當成展開監管的“邀請函”,那么誰沒有預售證也就不需要外行的消費者去操心了。
至于散布謠言和一房二賣,則純屬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公安部門及時出手,對涉嫌造謠的、欺詐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