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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科學、合理地制定城市規劃,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的實施,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市規劃以及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城市規劃區,是指本市市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市人民政府在編制或調整的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
第三條控制老城區建設規模,合理發展近郊城鎮和建制鎮,促進生產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各項建設必須合理用地,節約用地。?
任何建設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城市風貌,影響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四條城市規劃的編制應依據本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
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納入本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按計劃分步實施。?
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建設工程立項,必須符合城市規劃。?
第五條市城市規劃局是本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管理全市的城市規劃工作。
市城市規劃局派駐各區的規劃管理機構,在規定的權限內負責本轄區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
各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城市規劃局的指導下,主管本縣城市規劃工作。?
第六條市城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和制定本市城市規劃管理的各項行政和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組織本市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查、申報和實施;?
(三)管理城市規劃設計、科研、勘測、檔案和城市規劃監察等工作;?
(四)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實施規劃管理,并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對市轄三縣行政區域內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其他城市發展需要控制地區的建設項目等重要地區、重大規劃建設項目在規劃審批前組織技術論證,進行審查;?
(六)參與市行政轄區范圍內的大型或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選址及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的會審工作。?
第七條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城市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市政府設立市規劃委員會。市規劃委員會是我市城市規劃的議事、協調機構,負責重要的城市規劃審查和規劃管理事項的協調。?
第八條各縣政府應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研究,科學制定城市規劃,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
市城市規劃局要加強對各縣規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市轄三縣重要地段、重要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由市城市規劃局發文明確),在審批前應報經市人民政府審查。?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城市規劃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對檢舉揭發違法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支持、保護,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章 城市規劃的制定?
第十條各類城市規劃的編制應當以上一層次城市規劃為依據,貫徹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民主化的原則。?
第十一條市城市規劃按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含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兩個階段編制。?
第十二條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三條縣城和縣行政區域內建制鎮的總體規劃應在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并按法定程序報批。?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制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區人民政府初審,報市城市規劃局審批。?
第十四條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近期開發、改建地區應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城市規劃局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審查。?
第十六條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專項規劃由市城市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按程序報批。 第十七條 各建設單位應根據城市規劃的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編制本單位的總平面布置圖,經市城市規劃局認可后,作為規劃管理和建設的依據。?
第十八條經審定批準的規劃設計(包括使用性質),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確需修改原規劃設計時,應報原審批部門審批。?
第十九條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經濟的社會發展需要,對總體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原批準機關備案;但涉及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重大變更的,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章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
第二十條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第二十一條在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中,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同步建設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第二十二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應妥善保護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紀念意義、文化藝術及科學價值和代表城市特色風貌的建筑群、建筑物、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古樹名木等。
第二十三條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和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舊區內不得新建工礦企業,嚴格限制工礦企業的擴建。已建成的有污染、影響居住、危害城市環境的工礦企業,應限期治理、轉產或遷出。?
第二十四條舊區改建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應嚴格控制城市容量和建筑密度,嚴格限制零星插建。舊區改建的重點是危房、棚屋區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簡陋、交通堵塞、環境污染嚴重的街區和地段。?
第二十五條舊區內居民私有房屋確屬危房的,經法定鑒定機構鑒定后,辦理維修報批手續。房屋維修應符合舊區改建的規劃要求,不擴大宅基地面積、建筑面積,不改變建筑外形,不妨礙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不侵占綠地、鄰里通道,并妥善處理好給水、排水、通風、采光、安裝空調器等相鄰關系。?
第二十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河湖水面、園林綠地、文物古跡、高壓供電走廊、微波通道、公共消防設施等規劃控制范圍。
?第四章 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
第二十七條在城市規劃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因建設需要使用國有或集體土地,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必須按照申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用地手續。?
第二十八條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選址和用地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應有市城市規劃局參加。?
第二十九條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按下列程序核發:?
(一)建設單位持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以及選址用地意向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城市規劃局提出建設用地選址申請;?
(二)市城市規劃局自接到建設單位申請后,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及規劃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查勘,提出2個或2個以上選址比較方案;?
(三)市城市規劃局審議選址方案后,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第三十條選址意見書有效期為1年,需延長的,必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向市城市規劃局申請續簽,市城市規劃局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選址意見書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十一條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按下列程序核發:?
(一)建設單位持市城市規劃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現狀地形圖和規劃用地布置圖,向市城市規劃局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二)市城市規劃局自接到建設單位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會同有關部門現場查勘規劃用地,核發建設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規劃設計要求(即:建筑的體量、高度、密度、色彩和環境關系等);?
(三)建設單位根據市城市規劃局對建設項目提出的規劃設計條件,委托設計單位提出規劃設計方案或進行初步設計,并報市城市規劃局。市城市規劃局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第三十二條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在城市規劃區申請建設用地的憑證,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用地時,必須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市城市規劃局確定的土地使用性質和界限使用土地;確需要改變使用性質或調整界限時,必須經市城市規劃局核準。?
第三十四條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市城市規劃局負責確定其位置、使用性質以及其他應當確定的規劃設計、建設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受讓方在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前,應當向市城市規劃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五條通過行政劃撥、出讓、轉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再轉讓時,轉讓方應當持有該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受讓方在遵守原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向城市規劃局申請辦理登
記手續,換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受讓方需要改變原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必須先按照規定程序報經市城市規劃局核準。市城市規劃局應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規劃作出的調整用地的決定。?
第三十七條城市規劃確定的綠化用地、公共活動用地、環衛設施用地、體育運動場地、學校用地和文物古跡用地必須嚴格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或改變用途。?
第三十八條未經市城市規劃局及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中心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等重要控制的區域內挖取砂石、土方,設置廢渣、垃圾堆場、圍填水面以及其他改變地形地貌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嚴格控制臨時用地。嚴禁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第五章 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
第四十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新建、改建、擴建各項工程,必須向市城市規劃局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申請建設臨時工程,由市城市規劃局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建筑物、構筑物及道路、河道、鐵路、管線、廣場、廣告等其他工程設施。?
第四十二條建設用地面積超過5公頃的住宅小區或成片改造地區以及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重要的紀念性建筑,其建設地點、規劃方案和設計要點由市城市規劃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查。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下列程序核發:?
(一)建設單位持市城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用地布置圖、現狀地形圖、土地使用批準文件,向市城市規劃局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市城市規劃局根據規劃要求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向建設單位提出設計的用地范圍、四角坐標、高程等規劃設計要點;?
(三)建設單位將擬建工程的設計方案圖或初步設計圖以及建筑施工設計圖等資料送市城市規劃局;?
(四)市城市規劃局進行現場查勘,審查圖紙后,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第四十四條嚴格控制臨時建設。?
臨時建設必須按規定辦理申報手續,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和各項建設,使用期滿后自行無償拆除、清場。臨時建設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四十五條建設工程應根據其功能按城市規劃局批準的要求設置停車場(庫)、污染治理工程、環衛設施、消防設施、人防工程、供電、電訊、供水、供氣、綠化及其它輔助設施。輔助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未按批準要求同步建設上述配套輔助設施的,在完成配套輔助設施建設以前,城市規劃局不予竣工驗收,房產管理部門不批準對外銷售,不發房屋產權證。?
第四十六條建設單位向市城市規劃局報送的勘測設計文件必須是勘測設計單位在勘測設計證書規定的范圍內提供的勘測設計成果,必須以市城市規劃局提供的規劃設計范圍及規劃設計要點作為其設計的依據。?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的設計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抗震、環境保護、衛生防疫、文物保護、園林綠化、市容環衛、供電、通訊、市政公用、防洪、排澇、人民防空以及其他專業的規定、規范;需專業主管部門審查的,應取得其書面意見。?
第四十八條建筑物的布置必須符合本市有關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筑間距、建筑高度以及沿道路、河道、鐵路的建筑后退距離等規劃管理技術規范。?
第四十九條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必須同時埋設地下管線和預埋套管設施。?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壓占地下管線進行建設。?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要求、核準的施工設計圖進行施工,對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或個人不得施工。?
第五十一條各類在建工程,實行“掛牌”施工。市城市規劃局應加強對在建工程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以保證建設工程從開工至竣工均能嚴格按照規劃審批要求進行建設。?
各有關部門應協助做好在建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條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除市城市規劃局準許保留的以外,建設單位必須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全部拆除;暫時保留作為施工用房且不影響交通及四鄰關系的,工程竣工以后必須立即拆除。?
臨時搭建施工設施必須在建設工程驗收前拆除。?
第五十三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向市城市規劃局申請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 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證按下列程序核發:?
(一)建設單位在自行初驗符合條件后,向市城市規劃局提出規劃竣工驗收要求;?
(二)建設單位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紅線定位圖、管線測量資料、方案總平面、立面效果圖、竣工圖、查驗灰線報告單、房屋實測面積情況等向市城市規劃局申請;?
(三)市城市規劃局在接到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組織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
(四)住宅小區應按照要求提交由所在區政府認可的按規定面積交付的社區配套用房,沒有交付的,不予辦理建設工程的規劃竣工驗收;?
(五)市城市規劃局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市城市規劃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
?第六章 監督與獎懲?
第五十五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的,批準文件無效。占用的土地由市、縣人民政府責令退回。?
第五十六條在城市規劃區內,以下建設均屬違法建設:?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二)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確定的建設工程位置、范圍、性質、層數、標高、面積、色彩和造型等要求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三)未按規定期限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四)其他違反城市規劃進行的建設。?
第五十七條違法建設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嚴重影響城市規劃或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安徽省〈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的,由市城市規劃局責令其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城市規劃局責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補辦手續,并對建設單位處以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建成區內在建設過程中(即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至領取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證完工期間)出現的違法建設和建成區外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由市城市規劃局查處。其他違法建設,按照《蕪湖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
第五十九條市城市規劃局及其工作人員越權審批,簽發“一書兩證”,或其他部門擅自批準在城市規劃區內占用土地,進行建設,或改變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性質,一律無效,并對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市城市規劃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違法審批單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建設單位或個人以無效證書進行建設的,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對違法建筑物,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發給所有權證。違法建筑物在處理期間不得轉讓、買賣、租賃、交換。拆除時不予補償。對規劃竣工驗收后擅自改變房屋原批準的使用性質的,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調整換發所有權證。?
本實施細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違法建設,有關部門不得撥款,銀行不得予以貸款,施工單位不得為其施工。?
第六十一條對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在其違法行為尚未處理結束前,市城市規劃局不得受理其新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申請;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由市城市規劃局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十三條市城市規劃局工作人員應做到公正、高效、廉潔,依法辦事,嚴肅執法。 規劃管理人員和監察人員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執行情況和建設活動進行檢查時,應當佩戴執法標志,出示證件,并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六十四條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國家賠償的,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城市規劃管理人員或監察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阻撓,并應如實報告情況和提供必要的資料。在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時,無理拒絕、辱罵、毆打、妨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六十六條市轄三縣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城市規劃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八條本辦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實施。1996年4月22日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審定,1996年4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批準,1996年8月17日市政府令第21號發布的《蕪湖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細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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