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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是城市發展的龍頭,60年來,我市經歷了一元規劃、簡單區域規劃、攤大餅式發展模式,經過不斷調整深化和規范,初步建立了科學引領統籌發展的城鄉規劃。
據孫明介紹,成都市的規劃起于1953年,1955年川康合省以后,國家批準成都市城市發展目標,定位為省會,精密儀器、機械制造及輕工業城市,集中力量建設東郊工業區。
1959年對規劃方案進行了調整,擴大城市規模,遠期120萬-150萬人。成都由此進入了“躍進”式發展,在緊鑼密鼓的東郊工業建設熱潮中第一次急劇膨脹。
1984年初,國務院正式批準成都城市總體規劃,主要是積極發展小城鎮,合理發展經濟,調整工業布局,市區內不再安排新建、擴建大中型項目。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建設要繼承和發揚成都的歷史文化傳統,要妥善保護名勝古跡和有價值的古建筑。成都迎來了城市發展第二次飛躍。
2003年,成都市作為全國14個試點城市,開展了市級土地利用規劃修編與成都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在空間結構上,將原規劃“扇葉狀”結構明確為“一區兩帶六走廊”、向東向南發展的布局,建立了城鄉統籌的理念,明確提出了均衡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及基礎設施的要求,構建起了全域一體的發展格局。2004年11月底,30個重點鎮規劃修編完成,《成都市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順勢出臺,首批農村新型社區建設規劃結束,一系列引導城鄉發展的重要專項規劃也相繼完成。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從城市規劃向城鄉規劃轉變的重大實踐,實現了成都城市發展的第三次飛躍。
(責任編輯: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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