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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編后的《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正在履行相關程序,待國務院批復后實施
據介紹,現在實施的《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從2001年開始編制,2011年5月經國務院批復。在此期間,由于我市行政區劃調整、新形勢的變化、城鄉統籌發展的需要以及城市產業功能的變化,急需對已批《總規》進行修改。2013年1月25日,經國務院同意,我市開展《總規》修改工作。目前已組織完成修編。
修編《總規》的主要原因是阿城區行政區劃調整后的過渡期已過,急需納入《總規》,使阿城區規劃建設有法可依。另外,國家發展戰略的調整也需要新的城市空間承載。《總規》實施期間,國家出臺了《東北振興“十二五”規劃》、國家發改委正式啟動了《沿邊開發開放帶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將哈爾濱提升到東北地區北部發展的核心層面,進一步強化了哈爾濱的發展地位,賦予了哈爾濱新的歷史使命。同時,國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戰略,低碳、智慧、創新城市的建設都需要對《總規》適時修改,以保障城市功能的高效發揮。此外,目前哈爾濱發展已經凸顯空間矛盾,急需增加建設用地。這就需要通過適時修改《總規》,進一步拓展城市用地規模,優化完善城市功能結構來予以解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