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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確立并實施民富優先的改革導向建議,贏得了廣泛贊同。他認為,應以“民富優先”為改革導向,凝聚改革共識,增強改革動力,擴大改革參與,轉變政府職能,解決老百姓公共需求旺盛與公共產品短缺這一主要矛盾。 筆者以為,唯有確立“民富優先”大戰略思想,共同富裕才能從理論走向現實。無論是社會發展還是改革攻堅,其最終目的都應落在改善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而衡量發展和改革的標準,就是人民生活水平是否得到切實的提高和改善。縱觀新中國成立六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社會實踐,我國經濟發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國已成世界經濟大國,但國富了民并沒有跟著優先富起來,一是人均GDP世界排名仍很落后,二是居民貧富差距呈擴大趨勢。換言之,“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目標實現了,但共同富裕的目標還遠未實現。 這一現象緣于“國富優先”的戰略決策,然而國富并不自然民強。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我國稅費高社會福利低,結果是國富民不強。另外,我們有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卻沒有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富且富窮且窮,“馬太效應”已現。我國內需不足的關鍵問題,就是老百姓并沒有真正富起來,只有少數人富,多數老百姓是“被富裕”了。 老百姓需要的是真富裕,而非“被富裕”,現實是高稅費和分配不公無法讓老百姓真富裕。要讓老百姓真富裕,必須加大稅務改革力度,切實降低稅負,并千方百計增加和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比如提高個人所得稅扣除額和提高最低工資。而這一切須有“民富優先”的改革導向。因為如果沒有這一導向,仍以維護某些利益集團為出發點,改革只是修修補補,或是老百姓得小利而某些利益集團得大實惠,不僅不會有民富,還會拉大貧富差距。雖然國富、民富都十分重要,但民富是終極目標,在實現國富的基礎上,“民富優先”應該成為我們的明智選擇。 在筆者看來,“民富優先”就是要一切以“藏富于民”為目標,一是大幅度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分配比例(包括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即讓普通老百姓分享社會財富增長的盛宴,而不是讓老百姓不拿或象征性地拿一點,致使一次分配不公、二次分配再不公;二是財政支出除了支持政府正常運轉外,應投向公用事業和增加人民收入與福利的項目,而不是現在的很大部分被用于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和腐敗浪費;三是嚴防某些利益集團的干擾,不能讓他們阻撓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總之,只有以“民富優先”為改革導向,使“民富優先”有了制度保障,共同富裕才能真正成為現實。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