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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要錢不要命” 安全豈能有保障?

時間:2011-11-22 08:50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范子軍

    資料來源:宇通客車 制圖:蔡華偉

    真沒能力為孩子提供安全校車嗎

    江蘇如皋 范子軍

    據媒體報道,11月16日,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鎮一大翻斗運煤貨車與當地小博士幼兒園接送車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44人受傷,其中重傷12人。令人震驚的是,核載9人的幼兒園面包車里竟然擠進了64人 !

    近些年,有關方面一直在重申校車安全問題,但校車違規載人致學生傷亡事故還是一再發生,我們在憤怒之余,不能不追問,難道這些只是簡單的車禍嗎?難道這全都是黑車車主的責任嗎?顯然不是。

    不少網友質疑,難道我們的政府部門都管不好一輛校車嗎?其實,也許我們還該質疑的是,難道我們真的沒有能力為學生們提供安全的校車嗎?因為,一起又一起校車悲劇的背后,凸顯的不只是管理問題,更是投入問題。

    16日,大河報報道說,鄭州市一家農民工子弟學校,樓頂四周用生銹鋼筋圍起來,是孩子們的操場;兩個簡易板房分隔開,是孩子們的廁所;教室窗戶玻璃破碎,用膠布粘粘,孩子們以此遮風擋雨;15日,齊魯晚報有消息稱,自2009年開始的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被稱為“等不起”的民生工程,然而山東省副省長黃勝14日在山東省推進教育規劃綱要落實工作會議上透露,截至目前,全省26個縣(市、區)未向校舍安全工程投一分錢!

    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這樣的口號我們喊了很多年了,可事實上,一些地方在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上和投入力度上并沒有真正踐行這種理念。與捉襟見肘的教育投入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政府辦公大樓越來越奢華,哪怕是貧困縣都不甘落后;官員公車不斷地更新換代,無論公眾輿論質疑有多強烈。

    血的教訓已一次又一次地發出警示,這樣的狀況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執法“要錢不要命” 安全豈能有保障

    山東濟南 段玉文

    近日媒體披露,甘肅省慶陽市政府部門說,曾經三次要求小博士幼兒園超載的校車整改。但該幼兒園董事長李軍剛的弟弟說,在辦學的7年時間里,從來沒有人管過,也沒人要求過整改。有時交警隊突然查車發現校車超載了,充其量就罰個款,罰500元。罰完就走,也沒要求多余的孩子下車。

    到底是“三次要求整改”,還是“從來沒有人管過”,其實用不著打嘴仗,只要政府部門把“三次要求整改”的證據公布出來即可。真相如何,公眾自會有自己的判斷。當然,就是政府和執法部門“從來沒有人管過”,“充其量就罰個款”,校車也不能擺脫超載運營的法律責任。但執法部門這種“要錢不要命”的執法行為,無疑是對違法的縱容。

    從媒介不斷披露的事實看,交警對超載等違規運營車輛只罰款扣分而不采取糾錯措施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這好像已經成為一種 “潛規則”。為什么超載運營車輛能夠長期暢行無阻?就是因為“交錢了事”。齊魯晚報4月26日曾報道:“一輛滿載蘆葦的運輸車嚴重超寬,占用了多個車道,影響了其他車輛的正常運行,且反光標識全部擋住,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一路遇到20處交警攔截,開罰單20張,罰款總額已達6000元。”執法部門只想著靠處罰違章創收,執法人員只想著多罰款多返利而對違法行為放任不管甚至縱容,超載現象怎能得到遏制?所謂“養魚執法”,實際上是養虎為患。

    罰款只是治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手段之一,如果成為唯一手段甚至成為目的,不出問題才怪。小博士幼兒園接送孩子的車輛連續7年嚴重超載,超載700%仍能招搖過市,直到慘劇發生。執法人員對自身職責如此麻木、對生命安全如此漠視,怎么能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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