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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全國各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就《意見》的出臺背景、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等,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要不要進城、何時進城,讓群眾自己選擇 問:《意見》的主要特點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與以往相比,這次出臺的《意見》有三個明顯特點:一是這次改革是對戶籍政策的一次總體調整,是在中央對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全面規劃后,決定在全國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這對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引導人口分布將產生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這次改革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進行的綜合配套改革,與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土地等方面的改革統籌配套、協同推進。三是這次改革是對新型戶籍制度的一次整體構建,還包括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建立居住證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個方面。可以說,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決心之大、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措施之實是前所未有的。 問:大家都知道,戶籍制度改革很難,那么到底難在哪里?針對這些難點,改革要遵循哪些原則? 答: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面臨的情況復雜、需要兼顧的因素多、統籌推進的難度大。 對此,《意見》明確提出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的四項原則:一是堅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就是要立足基本國情,積極穩妥推進,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合理引導預期,不急躁、不冒進,一定要防止不切實際、一哄而上。二是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群眾意愿。就是要充分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愿,讓他們自主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和職業發展方向,不能采取強迫的做法,群眾要不要進城、何時進城、進哪個城,都要讓群眾自己選擇,堅決防止把農民“拉進城”、“被落戶”。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就是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綜合承載能力,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由各地根據中央的總體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不分配指標,不層層加碼,給地方留有空間。四是堅持統籌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就是要不斷擴大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實現1億人落戶城鎮,是一個大約數目 問: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目標,這個總量很龐大,實現這個目標有沒有把握? 答:實現1億左右人口落戶城鎮,是就全國而言的總體預計目標,是一個大約數目,可以多一點,也可以少一點,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應當說,這也是一個符合實際的目標,公安部和國家統計局對政策效果進行了整體評估,并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存量和將產生的增量,以及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等因素,對未來幾年進城落戶人口總量進行了認真測算,實現這個目標是比較有把握的。 全面放開小城市落戶限制,就是基本沒門檻 問:《意見》對“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作出了具體規定,應當怎樣理解? 答: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就是基本沒有門檻。只要群眾有意愿,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哪怕是租房子,都可以落戶。 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就是門檻較低。只要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等條件,按照先后順序排隊,有落戶意愿的,一般都可以落戶。 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就是降低門檻。國際經驗表明,城市具有一定規模對經濟發展、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節約資源有利,但過猶不及。我國大城市情況不盡相同,落戶政策也要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可能,相應有所區別。城區人口100萬至300萬的城市還有發展空間,能放開落戶條件的盡量放開。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城市要適度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防止人口發展過快,落戶條件就要嚴格一些。 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這個政策導向是非常明確的。目前一些特大城市尤其是千萬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壓力很大,已經消化不了,不能再擴大人口規模,增加新的負擔。首先,要嚴格戶口遷移政策,改進和完善現行落戶政策。要堅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解決落戶問題。其次,特大城市要科學定位城市功能,加快產業轉型升級,適當疏散經濟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導人口有出有進,使人口結構更加合理。 城市行政級別難真實反映人口實際情況 問:為什么要以人口規模來確定各類城市落戶政策? 答: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沒有簡單以城市行政級別來確定落戶政策,主要考慮是,城市行政級別難以真實反映當前我國各類城市的人口實際情況。比如,相同行政級別的城市人口規模差異較大,同樣是地級市,有的人口超過800萬,有的只有二三十萬。同樣行政級別的城市,地域、環境等綜合承載能力差別也很大,有的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有的已很緊張。按照人口規模來確定各類城市落戶政策,不與城市行政級別直接掛鉤,不僅符合各地實際,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確定落戶政策。 至于新的城市類別劃分標準,目前國家發改委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 居住證制度是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問:我國已經實施戶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證制度,為什么還要建立居住證制度?國家層面居住證制度的政策什么時候出臺? 答:建立居住證制度,是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為了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解決那些已經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公安部在總結各地做法、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目前,由國務院法制辦和公安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正組織廣泛聽取各地各部門的意見,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報國務院審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將出臺。主要是明確居住證的功能定位,規范居住證申領條件、辦理程序以及居住證持有人權利義務等基本內容。待《辦法》出臺后,由各地從本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已經探索實施這一制度的,要及時修訂、有效銜接。 經濟社會領域改革要統籌配套 問:《意見》提出要統籌推進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農村產權、財力保障等相關領域配套改革,如何理解?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這次戶籍制度改革要與有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統籌配套,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既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公平有序地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問題,確保他們全面平等享有當地常住戶口居民同等的待遇;又要協同推進相關領域配套改革,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讓在城鎮就業居住半年以上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子女教育、就業扶持、醫療衛生、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享受當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意見》明確提出要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抓緊制定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農村產權、財力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規,落實經費保障。 不再區分農村娃與城市娃 問: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具有何實際意義? 答:《意見》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這意味著將不再區分農村娃與城市娃,標志著城里人和農村人身份上的統一,打破了幾十年來城鄉分割的戶籍壁壘。還要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待遇。戶口登記制度統一后,將不再以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為依據區分農村人與城里人,改為根據居住地的不同來區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根據從事的職業區分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由于城鄉發展不平衡,居住在農村的居民與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原先存在的待遇差別的消除,需要有一個過程,需要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還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 問:《意見》提出,要建設和完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請介紹目前工作進展情況。 答:目前,項目總體推進順利,按照計劃安排,年底前開始面向各共建單位開通人口信息共享服務。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