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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現代城市設計,我們首先就要弄清楚什么是城市規劃,什么是城市設計,以及兩者之間有什么聯系和區別。 從18世紀開始,隨著工業化進程,城市得到了空前的發展,但也出現了嚴重的城市人口膨脹、環境污染、生活品質惡化等一系列問題,現代城市規劃理論和實踐就是圍繞這些問題的解決而產生的。 城市規劃是城市的發展并管理各項資源以適應其發展的具體方法或過程,以指導已建環境的設計與開發。傳統的城市規劃多注意城市地區的實體特征。現代城市規劃則試圖研究各種經濟、社會和環境因素對土地使用模式的變化所產生的影響,并制訂能反映這種連續相互作用的規劃。城市規劃通常包括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在一些大中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之間增加城市分區規劃。 但是,人們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發現,對于城市的建設和規模的控制,僅有城市規劃的理論是不夠的,它可以解決城市的功能、性質問題。但具體城市的建設從根本上說還是由無數彼此相關或者不相關的個體項目所構成。一個獨立建筑設計或是小規模的外部空間設計,在一個小范圍內經過一定程序就可以實現,而不用經過城市規劃的批準。因此從最后的設計結果上看,這種設計主要反映業主和能對建筑建造過程產生影響的那些人的思想與價值觀念,而忽略了地區的整體效應和與周圍建筑群的關系。 如果人們直接以城市規劃這種宏觀的準則去指導微觀的場地建設和建筑設計,極易造成彼此間的脫離,并直接導致環境和空間品質的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就迫切需要一種理論來指導中觀層面的現代城市設計,于是,作為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中間橋梁的城市設計理論就應運而生了。說得更具體點,就是在20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的經濟得到復蘇和發展,人們對環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控制中,逐漸顯現出它的不足。為了解決大規模的環境特色和質量問題,西方國家的很多城市開始編制超出傳統城市規劃內容的城市設計策略,旨在通過對形體和發展過程的計劃來控制城市的發展,豐富城市空間,創造新的、更有人情味的城市空間。這時候,城市設計已不僅僅是單一的設計活動,而是通過政策、原則、目標、標準來控制城市的環境特色和各種建設活動,人們逐步認識到將設計理念規范化的必要性。 現代城市設計在美國和日本的城市環境建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紐約、舊金山、費城、橫濱等城市的城市設計從理論到實踐都取得了顯著效果。 雖然說城市設計導則出現于城市規劃理論之后,但絕不能因此而認為城市設計附屬于城市規劃理論,兩者之間是一種既相聯系又相區別的關系。 首先,從設計的出發點來看,城市規劃主要是從城市的物的角度出發,強調對城市功能、效率的實現。城市規劃對城市布局的合理性有很高的要求。注重的是功能分區、交通規劃、與周圍城市的聯系等物質層面的問題。而城市設計是從城市的人的角度出發,強調人對城市生活、人的心理和行為的滿足。在城市空間的營造中,注重的不是經濟因素,而是空間和環境的舒適度與可欣賞度。城市規劃強調城市的硬性指標,而城市設計強調的是城市的軟性指標。 其次,城市規劃是一個理性的過程,在規劃過程中排斥人的主觀因素和非理性活動,強調規劃的科學性。城市設計不是一個純理性的過程,在設計過程中可以包含直覺和主觀判斷。因為城市設計中強調的人的心理感受和美的感覺是一種非理性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經常由個人的感受來判斷。
最后,城市規劃偏重用文字、數據、圖表來表達其成果,而城市設計則偏重于用模型、照片等視覺工具來體現其規則。在簡要的論述了什么是城市規劃,什么是城市設計,以及兩者之間的關系之后。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以什么樣的觀點和角度來看待城市設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