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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年度報告制度,切實做好年度報告的上報工作,現就年度報告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單位 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有關規定,年度報告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所在地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報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同時抄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 二、報送內容和方式 (一)報送內容包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年度報告(附件1)和相關統計表(附件2、3)。 (二)年度報告和統計表應當以書面報告和電子文檔的形式同時上報。電子文檔原則上通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監管信息系統網絡平臺(http://fj.cin.gov.cn)上報。 三、報送時間 各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應當于下一年度3月10日前將本年度報告和統計表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年度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年度報告制度,按規定要求切實做好年度報告總結上報工作。 (二)請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園林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本轄區內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年度報告上報工作的督促檢查。省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年度報告工作,各地可參照本通知精神執行。 (三)我部將加強對各地上報情況的監督核實,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重點抽查。年度報告工作將作為考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重要依據。對存在漏報、拒報、虛報、瞞報問題的風景名勝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各地在實施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城市建設司聯系。 聯系人:趙健溶 孫鐵 聯系電話:010—58933014 58934361(傳真) 電子信箱:brucest@126.com 附件: 1.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和資源保護狀況年度報告基本內容和格式
2.___年度___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統計表 3.___風景名勝區重要景觀資源統計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