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又見違規建筑沒手續5層樓拔地而起
時間:2012-06-20 09:47來源:中港傳媒網 作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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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辦事處公開毀掉小公園內的樹木花草,違法建起一棟五層高樓。昨天上午,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監察執法支隊前來拆除違法建筑時,遭到百余名施工職員和不明身份職員的阻撓。雙方一度發生沖突,執法職員受阻后只得撤離現場。 記者在采訪辦事處一工作職員時,他承認前期規劃沒有辦理相關手續。
市民反映:沒有手續,蓋起五層高樓 上午10時40分,市民王先生反映,文化路辦事處把農業路與信息學院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小公園毀掉,建起一棟五層高樓。施工前,還毀掉了小公園內的所有樹木。執法職員前來拆除這棟違法建筑時,遭遇百余人阻撓。
上午11時,記者趕至現場,看到市規劃局監察執法支隊的執法職員正在撤離。在建樓房一樓的兩個水泥立柱,已被執法職員敲透,鋼筋裸露在外邊。 市民李先生稱:“這里原是個小公園,4月初,辦事處為蓋樓,在三面直立廣告牌,毀掉公園里的花草后開始施工。”他指著在建的樓房說,還不知道要蓋幾層。
在文化路辦事處,負責宣傳的石中亮告訴記者,建這棟樓的目的主要是建社區服務中央。他說:“現有的社區服務中央只有30多平方米,辦事處轄區內的常住人口有七八萬人,來人其實太擁擠,群眾辦事很不利便。這棟樓5月份開建,前期沒有規劃許可證。這塊土地是農大的教育用地,在2003年創建衛生城市時,辦事處出錢綠化后建成一個小公園。” 記者問建樓的相關手續在哪里時,石說:“前期規劃手續正在辦,正在完善。”
部分表態:違法建筑必需果斷拆除 記者調查了解到,這塊土地的所有權屬河南農業大學。河南農業大學昨天在給市政府的函中稱,此處樓房屬學校與辦事處聯合開發,主要解決辦事處辦公用房緊張的題目。學校出地,辦事處出資,待房屋建好后就分配題目再詳細詳談。此塊土地產權一直與白廟村小鋪6組存在爭議,學校如不與其談妥,直接申報建設手續,勢必會引起糾紛。經與文化路辦事處協調,暫以街道社區服務中央名義建設,待樓建設時再辦理有關手續。
對于辦事處及學校的說法,四周居民并不認同。市民劉先生以為,辦事處建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貿易出租。 昨天下戰書,記者采訪時,市規劃局監察執法支隊負責人張天臣說:“這棟樓是違法建筑,我們早晨5時30分派50名執法職員及一部挖掘機前去強制拆除。上周五,我們已通知辦事處自行拆除,當天貼有拆除公告。沒想到,執法時遭到施工職員和不明身份職員的圍攻,挖掘機擋風玻璃被砸了。”
談到撤離原因時,張天臣說,他先后四次清理現場職員,但一些職員執意留在現場。因執法受到阻力太大,無法拆除違法建筑,經請示,市規劃局領導怕執法時局面難以控制,才決定暫停執法。張天臣表示,這樣一棟嚴峻違法的建筑必需依法拆除! 律師說法:
私建樓房屬違法行為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以為,根據我國城市規劃法的相關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廣場、綠地等進行建設”!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治理法》第二十五條則劃定,“房地產開發必需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因此,本案中,金水區文化路辦事處將小公園毀掉,私自建樓房屬違法行為,該建筑也屬違法建筑。
閆斌稱,對于違法建筑,我國城市規劃法劃定了詳細處罰措施,即“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劃定進行建設,嚴峻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分責令休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舉措措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分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該法明確劃定,“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劃定進行建設的單位的有關責任職員,可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再看現如今這個“違法建筑”終于竣工了?當時執法是大水沖了龍王廟,現在這么久過去竣工了是行政不作為,仍是另有隱情?作為鄭州市民,看到這場鬧劇,不知是該笑,仍是要哭!
我們鄭州被一些人評價為“大農村”我一直比較反感,但看到越來越多的違法建筑曝光后依然“勃起”,多少次毀綠,城中村亂搭亂建,道路襤褸不堪......更讓人傷心的是曝光、投訴、發帖效果甚微 我深深的感到“農村”這個詞不是在評價環境,而是在評價我們少數“有關部分”的執法水平和是否執政為民的治理理念!
(編輯:劉堃茹)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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